广发银行1988年9月成立,注册资本114.08亿元人民币,总部在中国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经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广东发展银行作为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试点银行在美丽的珠江之畔成立,是国内最早组建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2011年4月8日,经监管机构和相关政府部门批复同意,原注册名称“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更改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发银行”;英文名称变更为“China Guangfa Bank”(“中国广发银行”)。

苏州银行贷款-广发银行贷款申请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有权部门批准设立。
2.经营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其核心管理人员有较高的素质。
3.信用良好,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贷款卡有效,并在本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申请外汇贷款的还须持有进口证明或登记文件。
5.能够提供广发银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6.广发银行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苏州银行贷款-广发银行贷款借款人具备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信贷政策和本行政策。
2.按规定经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含专家评审意见)及批复等文件。
3.贷款项目具有国家规定比例的资本金。
4.采用的工艺技术、设备,先进、适用。
5.配套措施落实,所需原材料、燃料、动力有可靠来源,三废治理、环保措施能够落实,项目竣工验收后能正常生产。
6.产品适销对路,在市场上具有竞争能力,经济效益良好,还本付息有可靠的资金来源。
贷款期限:
一般不超过10年。
苏州银行贷款-广发银行贷款申请货款需要提供材料:
1.借款申请书。
2.经年审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执照、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
3.有效贷款卡,申请外汇贷款的须持有进口证明或登记文件。
4.经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及近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5.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供有效的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授权书及股东资料。
6.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含专家评审意见)及批准文件等。
7.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
8.资本金和其他建设资金、生产流动资金筹措方案及落实资金来源的证明材料。
9.抵押或质押方式下,应提供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估价证明和有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保证方式下,应提供保证人资信证明资料,具体参照流动资金贷款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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