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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不知道去哪儿了 也不知道对方的身份
在沈阳一家医院重症监护室,受伤的张女士仍然表情痛苦地闭着眼睛,心率显示始终在100上下。
经过诊断,张女士双侧肋骨骨折、左侧少量气胸、肺挫伤、腿部腓骨骨折。
“如果仅是摔倒,能不能这么严重?感觉比较符合碾轧的症状。”朋友杨先生说。
由于2岁的女儿受到了惊吓,总是哭闹,家里的情况又不敢告诉老人,所以只能符先生独自在家照顾孩子,朋友在医院轮番照顾张女士。
符先生说,自己还曾接到过一个恐吓电话,“说你开个破微型,装什么装”,杨先生随后接过电话,对方说的也多是脏话,并称已经做过笔录。
已经报警的符先生说,暂时没有得到最新的进展,自己的车不知道去哪儿了,也不知道对方的身份到底是什么,“就像抢车一样,就算是没收我车,是不是应该提前告诉我?为什么要撞人?”
公司:高风险客户会有第三方上门收车
在符先生提供的一份汽车贷款留存车辆原件明细告知单上,留下了公司办公电话,一位对此事“大概了解”的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他表示,张女士通过安吉租赁公司贷款购买了一辆车,没有按照约定的日期及时还款,“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后台会有催收人员提醒让她还款,如果能及时还,或在这过程中她表示有什么问题需要晚还几天,都没事。但一般如果电话设成呼入限制、呼入转移或设置为黑名单、拒接、关机,这种就是高风险客户。最后失联或者车转卖,就会造成我们的损失。针对类似拒接电话、换手机号等,后台几次联系不上,会有第三方合作公司上门收车”。
至于张女士是哪种情况,该负责人称:“她应该属于逾期不还,后台打电话不接或呼叫转移。”
记者询问张女士方是否已经补交逾期的贷款并已缴纳滞纳金,该负责人表示:“有可能原来不着急,等车被拖走了,她才着急交。”
疑问重重 警方已介入调查
开走车辆的到底是什么人?这种做法又是否合理?
对符先生的质疑,公司负责人表示:“(收车)第三方催收公司完成,应该受到了安吉公司的授权委托。融资租赁合同里应该有约定,如果不把车拖走,客户转卖、GPS拆掉,那么租赁公司承担的损失就很大了。”
在符先生提供的租赁合同中规定,如果承租人出现违约的任一项,如未按约支付租金、拒绝安装安全控制仪、出租人无法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与承租人取得联系等等,出租人有权采取措施,其中包括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退还承租人租赁保证金、径行收回租赁车辆等。
至于张女士的情况是否属于违约?开走车的人是什么身份?为何要开走车?是否与逾期还款、未安装GPS等有关?收车的行为又是否符合规定?是否需要以造成承租人受伤为代价?造成的人员受伤又该谁来负责?
目前,沈阳市公安局于洪分局南阳湖派出所已介入调查。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主任记者 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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